黨中央決定,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表彰一批全國模范公安單位。在各地各單位推薦的基礎上,經認真審核,確定19個集體為全國模范公安單位擬表彰對象。
為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現就擬表彰對象進行全國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5月5日起至5月10日。對擬表彰對象有異議的,可于公示期間向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反映。反映形式為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信函等,信函以到達日郵戳為準。反映情況須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66266561
傳真電話:010—66266561
電子郵箱:quanguogongshi@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4號
郵政編碼:100741
公安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22年5月5日
公示名單
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重案支隊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京港澳高速竇店公安檢查站
天津市紅橋區看守所
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橋西分局呂建江綜合警務服務站
江蘇省張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隊
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蓮前派出所
江西省井岡山市公安局茨坪派出所
河南省南陽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隊
湖北省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分局百步亭派出所
湖南省韶山市公安局韶山沖派出所
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二大隊
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流動查緝大隊
西藏自治區安多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北京市公安局特勤局第七支隊
南昌鐵路公安局福州公安處福州車站派出所
青藏鐵路公安局格爾木公安處沱沱河站派出所
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皇崗邊檢站執勤十三隊
云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怒江邊境管理支隊獨龍江邊境派出所
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法醫物證技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