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趙文君)按照中央宣傳部文娛領域治理有關工作部署,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電影局等七部門31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指導意見站在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綜合運用市場競爭、行業管理、監管執法、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多種措施,構建起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治理體系,為維護好明星代言領域清朗空間提供新的制度支撐。
責任編輯:王 爽
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 趙文君)按照中央宣傳部文娛領域治理有關工作部署,市場監管總局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廣電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電影局等七部門31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指導意見站在推進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現有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綜合運用市場競爭、行業管理、監管執法、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多種措施,構建起規范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治理體系,為維護好明星代言領域清朗空間提供新的制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