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運輸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綠色出行創建行動考核評價標準》(簡稱《評價標準》),更好地指導各地深化綠色出行創建行動,加強對不同類型城市的分類指導,充分發揮示范創建的引領作用,為2022年組織開展考核評價做好準備。
《評價標準》從創建實施方案完成情況、創建目標完成情況兩個方面對綠色出行創建城市進行考核評價,滿分100分,達到或超過80分為合格。其中,實施方案完成情況部分滿分40分,從政策體制機制保障、基礎設施建設、交通服務創新、宣傳和文化建設4個方面,對創建工作成效進行評價。
根據《評價標準》,創建目標完成情況部分包括綠色出行比例、綠色出行服務滿意率、城市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比例、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公交車比例、早晚高峰期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速度、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車比例、公共汽電車來車信息實時預報率、人行道設置比例、特色指標10項指標,滿分60分。
去年7月,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截至今年6月,28個?。▍^、市)申報創建城市達109個。
責任編輯:王 泓凱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