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6月5日電(記者張武岳、高敬)6月5日,在六五環境日國家主場活動現場,生態環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五部門聯合發布新修訂的《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十條》。
新修訂的《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十條》包括關愛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分類投放垃圾、減少污染產生、呵護自然生態、參加環保實踐、參與環境監督、共建美麗中國等十條內容。
2018年6月5日,《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發布,成為全國層面首個針對公民的較為全面的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被稱為“公民十條”。自發布實施以來,通過宣傳引導和政策推動,“公民十條”對提升公民生態文明意識、增強公民踐行綠色低碳行為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發揮了積極作用。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深入推進,生態環境部等五部門對“公民十條”進行了修訂完善,使其可操作性更強、傳播效果更廣,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為建設美麗中國匯聚全民力量。
今年的六五環境日國家主場活動在山東濟南舉行,主題是“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