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30日電 針對當前文娛領域出現的違法違規、失德失范現象,文化和旅游部30日印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藝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設,樹立文藝新風,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通知要求加強學習教育。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系列重要論述精神。學習法律法規,提高法律意識,學習規章制度,筑牢思想防線。要組織學習相關部委關于治理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的文件精神,以及《演出行業演藝人員從業自律管理辦法(試行)》等行業規范,教育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不碰“紅線”,不觸“底線”,提升職業操守。通知強調要加強示范引領,創作推廣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優秀文藝作品,積極選樹德藝雙馨的優秀文藝工作者。
通知要求加強規范管理。規范演職人員商業行為,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規范、從嚴管理演職人員商業活動,特別是要從嚴審批公職演職人員在所屬單位外開展個人商業活動。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要加強重大題材創作管理,守好陣地、把好方向。做好文化和旅游領域重大活動參與人員的審核工作,決不為違法違規、失德失范人員提供舞臺和平臺。加強監督監測,要強化約束機制,加強違法違規、失德失范行為的風險監測研判,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對于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和問題,要果斷采取應急性管控措施。
通知還要求加強道德建設。一是提升人格修為,增強社會責任感。要教育引導文藝工作者弘揚社會公德、遵守職業道德、傳承家庭美德、錘煉個人品德,處理好義利關系,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認真嚴肅考慮個人的社會影響和作品的社會效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強化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奉獻意識。二是建立健全道德評議機制。要把道德評議納入考核體系,將評議結果與業務考核、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掛鉤,時刻督促提醒文藝工作者敬畏紀律規矩、嚴守道德底線,做到德藝兼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