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記者施雨岑)記者9日從國家文物局獲悉,為維護文物真實性和歷史文化遺產尊嚴,國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發通知,明確要求堅決剎住濫建山寨文物之風。
通知說,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依法加強管理,對文物保護單位應當盡可能實施原址保護;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未經批準不得在原址重建;對館藏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中單體文物的復制,必須嚴格依法履行審批手續。
通知要求,各省級文物、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合作,以適當形式開展檢查排查,發現粗制濫造山寨文物、訛傳歷史、虛假宣傳、誤導公眾認知的,及時督促整改并報告相關情況,國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將視情通報。
責任編輯:陶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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