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記者溫競華)中國科協目前正在組織開展2023年兩院院士候選人推選工作。為使推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維護院士稱號學術性、榮譽性、純潔性,中國科協4日發布“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工作‘十不準’”規范,對科協系統推薦(提名)院士候選人的相關方提出10項要求。
其中包括,全國性學術團體嚴格按照推選程序組織推選,不準開展可能影響或干擾推選工作的任何活動;不準將因道德失范、學術不端和違反科技倫理等問題受到處理的人員作為院士候選人。
候選人、候選人單位不準以直接或間接、明示或暗示、委托他人等方式,開展請托、游說、拉票、助選、賄選、打探推選信息等活動;候選人不準以匯報、請教、征求意見等名義拜訪全國性學術團體、專家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為推薦(提名)進行活動。
專家應堅決抵制各種干擾推選、搞公關、拉選票等不當行為;不準收受候選人及其單位贈送的禮品、禮金,不得違反規定私下接觸候選人,進行不當交往、利益交換,不得參加可能影響推薦(提名)公正性的活動;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不準有應回避不回避行為。
規范明確,如有違反“十不準”要求的,視情節給予全國性學術團體約談、當次推選無效、取消1-3次推選資格等處理;給予候選人提醒、取消候選人資格、永久不再通過學術團體推選等處理;給予專家提醒、取消當次專家資格、永久不再邀請參加學術團體推選等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