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羅沙)最高人民法院22日發布《人民法院在線運行規則》,支持和推進在線訴訟、在線調解等司法活動,完善人民法院在線運行機制,方便當事人及其他參與人在線參與訴訟、調解等活動,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該規則將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則明確提出,人民法院應當建設智慧服務、智慧審判、智慧執行、智慧管理、司法公開、司法數據中臺和智慧法院大腦、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障、運維保障等智慧法院信息系統,保障人民法院在線運行。其中,智慧服務系統包括人民法院在線服務、電子訴訟平臺、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電子送達平臺、在線保全系統、在線鑒定系統等。
根據規則,當事人及其他參與人在智慧服務系統相應平臺完成注冊后,可以在線登錄并通過身份認證,關聯相關案件參與在線調解、在線訴訟。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電子訴訟、訴訟服務網等平臺在線提交立案申請。
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等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電子訴訟平臺、訴訟服務網等平臺,按照相關技術條件要求,通過科技法庭、電腦和移動終端設備開展在線視頻庭審,開展在線庭前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語音轉寫、筆錄簽名等庭審活動,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保存庭審過程中的音視頻和文字材料。
規則同時明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的原則,可將訴訟、調解等環節由線上轉為線下,或由線下轉為線上進行。人民法院在線運行方式支持部分參與者采用線上、其他參與者采用線下的方式參與訴訟、調解等活動。
據悉,最高法下一步將推進智慧法院信息系統建設落地,推進“中國移動微法院”升級為“人民法院在線服務”,集成整合調解、立案、閱卷、送達、保全、鑒定等訴訟服務功能和智慧服務相關功能,滿足人民群眾一站式獲取人民法院在線服務的司法需求。